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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合法定約包養二奶?

偶然看到一則「有趣」的神州新聞,標題:老闆帶「二奶」辦「包養公證」受阻。老闆擔心自己花錢打水漂,「二奶」擔心老闆說話不算數。二人遂到公證處辦理協議書公證,希望能以法律的形式保護各自的權益。但公證處對兩人批評教育後,最終拒絕了兩人的公證請求。

我好奇何以協議會被拒絕公證的呢?細看故事:

男子周某是個建築公司老闆,45歲;女孩姓王,22歲,自稱是周某公司的一名下屬,兩人要簽訂一份「僱用協定」,希望通過公證的方式,求保障協定的効力和履行。

協議中要求:周某應當助王女的弟弟讀完大學,還要以王的名義,在某指定的繁華地段購買一套價值超過30萬元的房子,而王女得為周老闆「工作五年」。由於協議中,沒有列明工作範圍、時間、條件、奬懲和紀律等權利義務,故惹來公證員的懷疑,後來揭發這其實是一份經過包裝的「愛情協議」。

原來,王女剛大學畢業,家住農村,家裡為供她上大學花光了積蓄。目前,弟弟也考上了大學,家裡需要她掙錢周濟,可惜她求職處處碰壁。半年前,王女無意中認識了已婚的周老闆,在他「糖衣炮彈」和甜言蜜語的誘惑下,二人交往不久便同居。周老闆更答應幫助王女的弟弟上大學,除給她豐厚的生活費外,還答應給她買套大房子。但王擔心周說話不算數,兩人經過商議後,欲簽這份5年包養協議。

報導指公證員瞭解情況後,表示該協議「違背了社會道德,也違反《婚姻法》的規定」,故不能被公證;兩人更被公證員當場批評得無語。對於這被傳媒稱為「近乎荒唐」的鬧劇,我有幾點不明白之處。

  • 我認為婚姻是二人對彼此一生的承諾,不合則分情有可原,但不應存在第三者,對包二奶當然不認同。無奈二奶在中國到處可見,人們都已見慣不怪,甚至接受這個新式的「身份」。據知,部份女子更以被包為脫貧的徢徑,部份男人就以能包到年輕美女為榮,甚至會包養多個作為「娛樂」和「顯擺」。
  • 到底是包二奶這行為「荒唐」還是設定合約「荒唐」?所謂的「社會道德」是否就是西方的 “don’t ask don’t tell” 政策?眼不見為乾淨,只要不上公證,淫亂是可以接受的?

  • 公證是 notary public。在美國,公證官的工作是要確認簽署合約文件的實為本人,另會證明文件副本與正本相同,或是譯本與原文相乎。公證官是沒有權利,也沒有責任審核文件的合法性。(註:美國的「公證管」不一定是公務員,只要考牌便可。)
  • 倘若當事人在美國為這協議公證,我相信絕對不成問題。但如日後其中一方未能履行承諾的話,二人仍是要對簿公堂,只是問題不在於合約是否兩人的協議,而是合約本身是否有效且有約束力。國有國法,就這些事件來看,貌似中國的公證官責任和權力比美國的大。

  • 在推特上曾多次討論有關二奶問題,有推友指中國自古就一夫多妻制,為何現在養二奶是「違反婚姻法」呢?假若正印妻子樂意接受丈夫有妾仕,這樣環境的家庭會得到法律的保障嗎?是否所有孩子,不論是妻還是妾所生,都能享有等同的戶藉和福利?
  • 假若二奶是「違背了社會道德,也違反《婚姻法》的規定」,那當局是否應該有所行動,嚴打包養?上樑不正下樑歪,應否從內而外,由高至低地「掃奶」呢?

當法律和現實社會脫節,執法者選擇性地執法時,很容易為社會帶來不必要的沖擊,盼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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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thoughts on “能否合法定約包養二奶?”

  1. 好荒谬……天朝果然各种神奇。
    从法律角度来说,二奶这一行业绝不违法——成年男女了,爱怎么着这么着。社会习俗上的不能容忍而已……只是这俩人未免太奇特了……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2. 有法不依是有中国特色的治国方针,西方国家无权干涉我国内政……
    嗯嗯,我代表外交部发炎人说了,被代表了好多次,这次我代表一下他吧

  3. 😉 好像美国有个摩门教的就是信奉一夫多妻的嘛?是不是( ⊙ o ⊙ )! 影姐 ❓

  4. 有一个小错误,中国自古不是一夫多妻,而是一父一妻多妾制,妻和妾有着截然不同的身份和地位。

    古书中,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小白,会诸侯于葵丘,会盟约定五款:“ 毋雍泉,毋讫籴, 毋易树子, 毋以妾为妻, 毋使妇人于国事。”其中毋以妾为妻,就可以看出妻与妾的巨大差异。

    从这一点看来,现在的二奶与从前妾多么的相似!也从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天朝社会还是去古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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