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珍惜新聞自由

《東周刊》 日前在社論「傳媒是否神聖不可侵犯」中,呼籲同業專重新聞自由,不要捕風捉影。

香港需要包容和百花齊放的自由環境,但同時也需要理性、客觀和平衡,若然只傾向一邊,社會和政治必會失衡,政府施政也將嚴重削弱,形成混亂之局,最後受害的是全港市民。

我曾經在報館工作過,不是採編部,對採訪編輯只略知皮毛,但明白 “checks and balances”。傳媒對公眾是有很大責任的,新聞從業員必須有求真相的精神,尊重各人有不同觀點,客觀地分析報導事實。為求賣紙,嘩眾取竉的行為,不但欠專業,更是缺公德。

可是,話說回來,港人又是不是在有意無意地吹歪風呢?在艷照風波期間,為了要和同業競爭,很多傳媒利用誇張的報導手法和大膽的圖像編排,爭取讀者注意。此舉除加深當事人的傷害外,更引出很多兒童教育問題。相信很多人知道,較有道德的做法是不聞不問,可以關心案情,但無必要捉查、搜尋、收藏照片。可惜,偏偏人人愛說愛看,業界自然「因應市場需求」,變本加厲……然後,惡性循環。

新聞自由是絕對可貴的,敬告各傳媒工作者珍而重之,並敬請各讀者好自為之。

為方便國內讀者,以下把有關的社評全文轉載 …

傳媒是否神聖不可侵犯

《東周刊》 東觀點
11月8日

多日來不斷受到欠事實根據的攻擊後,特首曾蔭權上周出乎意料對「個別傳媒」作出高調反擊,指它們無中生有,惡意中傷。特首這不尋常的舉動,引起公眾熱烈議論,一種意見認為,政治人物吃得鹹魚抵得渴,應沉住氣承受傳媒的批評,例如學者蔡子強就以林肯和尼克遜等前美國總統為例,指特首沒必要大動肝火,認為這樣做無助解決問題。

政治領袖面對傳媒的無理鞭撻時,究竟應逆來順受,還是奮力還火?蔡子強引用了林肯的例子,且讓我們看看另一位美國總統如何反應。當選總統剛一年的奧巴馬,一直崇尚自由,但最近他卻毅然向美國霍士新聞電視台宣戰,直斥它以敵意對待白宮政策,「把意見新聞偽裝成新聞」,已不再是正規的新聞報道,而只是充滿偏見的「脫口騷」。

奧巴馬發怒,曾蔭權反擊,兩件不同的事,點出了同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如果傳媒的批評不是基於事實,而是基於情緒、偏見和主觀好惡,甚至扭曲真實以達到「為打擊而打擊」的目的,那麼,傳媒是否仍然神聖不可侵犯?政治領袖為還自己公道而予以反駁,是否罪大惡極,與新聞自由為敵?

在自由社會,傳媒擔當着監察政府的「看守犬」(watch dog)角色,是維持公平公正的重要力量,正因為傳媒有如此巨大的影響力和作用,它必須受一個基本原則所規範,那就是一切以事實為根據,任何「判決」都應客觀公正,不能任意作出誣陷。傳媒就像一個沒有法官的法庭,權力至高無上,我們不能容許它違反上述原則,製造冤案錯案,所以作為監察者的傳媒,反過來也應接受挑戰和質疑。

在今次所謂「特首利益輸送」的疑案中,迄今仍未有確實的證據證明他有這樣做。關於慳電膽換購券,建議最先由政黨和環保團體提出,環境局聽取意見制定政策,最後才由特首放入《施政報告》,而特首姻親因這政策所獲利益極有限;至於特首弟婦與銀行和解獲賠償一事,她一直沒向銀行提及與特首關係,而同一時間內與銀行和解的雷曼苦主達數千人,她「獲特別處理」的指控難以成立。雖然如此,部分傳媒一開始就斷言曾蔭權有「利益輸送」,把他與貪污罪成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相提並論,更不問情由將特首親人判定為獲取特別關顧的受益者。

這種「未審先判」的主觀報道和評論,明顯已偏離傳媒的客觀公正原則,這樣下去,傳媒的公信力必下挫,而香港社會長期以來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監察力的傳統亦會受損。

一位專業人士就此投稿報章,其中一番肺腑之言,很值得大家思考。他說:「一般人看不清真相,情緒化質疑,最多只是亂罵幾句;但如果負責報道事實真相的傳媒,以及名嘴、政客,不秉持『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先賢告誡,捕風捉影,甚至為批評而批評,恐將成為亂象之源。」

今次曾蔭權以強硬語調批評部分傳媒,大家不應只視為他「發脾氣」的情緒反應,而應看到他認真指出的傳媒問題。如果香港傳媒一受到質疑,就無限上綱指官員壓制言論自由,只會為傳媒蓋上一個「免責」保護罩,讓它任意濫用「要你生則生,死則死」的權力,這對香港絕非好事。

香港需要包容和百花齊放的自由環境,但同時也需要理性、客觀和平衡,若然只傾向一邊,社會和政治必會失衡,政府施政也將嚴重削弱,形成混亂之局,最後受害的是全港市民。

6 thoughts on “請珍惜新聞自由”

  1. 现在我对新闻工作者信一半,质疑一半,不但中国,全世界都是,很多新闻工作者没有职业道德,歪曲时事,太多假新闻了。我认为新闻应该是中立的,是不带有感情色彩跟政治观点的事实描述!望新闻工作者自律!

    1. 報章雜誌要賺錢,新聞和金錢掛鈎,偏差只是現實之故,我明白。我可以完全理解避重就輕,但不接受扭曲事實、無中生有、嘩眾取竉的「新聞」。

  2. 自由的社會就會生出”生安白造”的傳媒並盲目附和的群眾??

    小妹對傳媒一般很反感.為了討吸引讀者的注意,
    他們許多都太不顧人感受,不理人死活,欠缺道德.

    為甚麼藝人要向公眾交代他們的一切?他們賣的不是他們的聲色藝嗎?
    我們打工的也懂得爭取不讓工作佔領自己的私人時間.
    怎麼這堆人卻可以毫無責任地用自己的工作去佔領他人的私人空間?
    甚至讓全世界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藝人的私隱人權空間在那裏?
    藝人們和誰瞓和誰離婚關你甚麼事?怎麼你不拿自床照吸引觀眾?
    藝人說謊?…其實是由誰迫成的?…他們不是權力太大嗎?
    這些權其實不就是…由觀眾給的嗎?
    怎麼有私隱有人權的人卻可以在肆意侵蝕別人的?…sigh…

    為甚麼總要拿看不到的假設就當成事實,
    肆意論斷傳揚某某集團某某政客某某運動員的或美或醜或”炸死”?
    然後總要那些集團政客每三幾個月就要花功夫去安撫被催眠搞事的群眾,
    浪費心力財力,影響日常運作…浪費社會資源…
    這就是傳媒的應有的角式?
    傳媒怎麼不在每篇報導中提一下他們自己的責任?

    十分認同”如果香港傳媒一受到質疑,就無限上綱指官員壓制言論自由,只會為傳媒蓋上一個「免責」保護罩”…傳媒己被縱壞,權力和勢力均已過大.

    唔好意思….又係度發low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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