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保護原創,難鼓勵新創

知識產權從來都是一個複雜的世界性問題,其中以華人更甚,對產權保護比較「疏忽鬆懈」。貎似這個民族就是不重視創作,喜歡抄襲。這樣下去,我們是會完蛋的。


華人侵權文化

不論是中港台,還是海外的華人,很多都習慣買翻版碟,或是在網上下載影片、音樂、軟件、遊戲、書籍。大家都對能夠廉價,甚至免費獲取這些娛樂很高興,更覺得是理所當然的。

先進的共享科技,迫令商家和製作人轉營,歌手不再靠賣碟,而是以半放棄版權,來換取更高知名度,再以做秀接代言人賺錢;但這不是每個製作人都可以做到的。

侵權乃不義於人

讓我們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從事音樂幕後的、電影製作的、編寫軟件的、設計遊戲的、撰寫書籍的,你辛苦創造出來的作品,沒有人買,只有人抄,你還可以堅持創作嗎?

一個不能保護原創者權益的社會,是無法鼓勵創新的,更不能有出色的作品和品牌。因此,捍衛創作人權益是必須而且重要的。說明白一點,不打擊侵犯創作人權益的話,原創文學、音樂、影視、程式終會在這國家民族消失。

韓寒聲討百度

中國百度文庫侵權事件已持續一年,越鬧越大,韓寒近日兩發博文聲討百度,其中在《給李彥宏先生的一封信》中指出,作家和傳統出版業生存艱難,並寫道:

我們倒不是眼紅你們有錢,我們只是覺得,你們都那麼富有,為何還要一分錢都不肯花,從我們這個行業裏強行獲得免費的知識版權。

保護原創以求進步

商業機構有營利模式,網民有獲得資訊娛樂的模式,而作家也有其謀生的模式。各方必須彼此尊重,才能產生出互惠的作用,互聯網以及整個社會才能得以平衡。如任何一方強行剝奪另一方權利,只會令這相依關係破裂,帶來永久性的影響。

韓寒承認自己也有看盜版碟,也有在互聯網下載過音樂,但他深明自己是錯的。他呼籲大家給中國的出版行業和作家們留一條生路。

而我,我希望大家能給全球創作人留一條生路,尊重他們的權利和需要,因為只有這樣,世界才會進步。

The copyright of any composer must be respected, because it is our cultural heritage.” — Salvador Repilado
作曲家的版權必須得到尊重,因為這是我們的文化遺產。

We’ve got to be as global and sophisticated in our approach as the pirates and the counterfeiters are in their approach.” — Chris Israel
盜版和假貨已經很先進精密,並且全球化了。我們打擊侵權的,也必須團結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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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thoughts on “不保護原創,難鼓勵新創”

  1. 我们没有创新,我们只有抄袭……
    你们有CISCO,我们有华为
    你们有Google,我们有百度
    你们有Twitter,我们有微博
    你们有Facebook,我们有开心、人人
    你们有LinkedIn,我们有若邻网
    你们有KFC,我们有肯他鸡
    你们有Google Map,我们有天地图
    你们有Internet,我们有GFW
    你们有自由民主,我们有中国特色
    ……
    创新?问问李彦宏,什么是创新?

  2. 基本上,一个国家连宪法都一句空话的时候,版权法就是浮云;连人权都搞不好的时候,版权就是草泥马。

  3. 支持原创谈何容易,当你的原创出来时,这才发现遍地的山寨,你的热情会快速消亡,若一而再,再而三…国人面临的问题是生存。

    支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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